《年产2.8万吨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6 17:20
    【字体: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8万吨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2.8万吨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市全椒经济开发区经五路19

    建设单位:安徽森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长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安徽森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现有原辅材料等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对现有项目生产工艺进行了调整,另外对现有2#车间生产线布局进行适用化改造,将原本布置在1层的生产线部分调整至2层,并对相应环保措施进行改造,技术改造后保持原设计的年产2.8万吨纤维增强树脂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的产能不变,但本技改项目生产工艺做出了调整,且VOCs排放总量有所增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现有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沟收集排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椒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襄河

    2)废气:2#生产车间二楼搅拌区废气经过滤棉过滤后与一楼成型区废气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二楼成型废气单独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理,两股废气合并通过一根高2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3#生产车间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效率为90%,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4#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4),处理效率为90%,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5#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5),处理效率为90%,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经厂房隔声等,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托盘、脱模杂质、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固化剂桶、废树脂桶)等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托盘、脱模杂质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固化剂桶、废树脂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2301081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